114學年度體育班插班考試招生簡章
臺中市立清泉國民中學114學年度
體育班插班招生簡章
一、依 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二、招生項目:114學年度八年級劍道1名。
三、報名日期:113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2時。簡章及報名表請向本校體育組索取或上網下載。
四、報名資格:113學年度就讀公、私立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在籍學生,不受學區限制,
並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報考者。
五、報名地點:臺中市清泉國民中學體育組(臺中市清水區臨海路27-2號)。
電 話:04-26113134轉720王組長。
六、報名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若需委託報名,請加附委託報名同意書(附件1),
通訊報名一律不受理。※免繳報名費。
七、報名程序:
(一)填寫並繳交報名表,需家長簽章(附件2)。
(二)請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及其中影印本一份。(正本驗畢歸還)。
(三)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最近3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相片,一式2張,(附件3)。
(四)繳交原就讀學校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
(五)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4)。
八、甄選地點:本校田徑場及學生活動中心。
九、甄選項目:100%
(一)基本體能 70%,含立定跳遠(20%)、10公尺折返跑(20%)、60公尺衝刺(30%)。
(二)口試 30% 含考生報考動機、運動專長、運動品德、未來目標與期望等綜合提問。
口試成績未達16分者,不予錄取。
十、甄選時間:114年7月25日(五)上午09時00分起(穿著合適運動服裝、運動鞋)。並請於上午8時30分前報到完畢。
十一、錄取標準:
(一)分別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二)總成績相同時以體能測驗成績較優者錄取,若成績仍相同者,則依序以立定跳
遠、折返跑及60公尺測驗成績進行評比。
(三)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
十二、放榜: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於114年7月25日(五)下午16時前在本校公佈欄及網頁公告(網址:http://163.17.50.2/bin/home.php)。
十三、成績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14年7月28日(一)上午12時前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四、錄取之考生於114年7月28日(一)上午9-12時攜帶准考證及錄取通知單至本校體育組辦理報到。
十五、本簡章經本校體育班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並報請臺中市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體育班插班招生簡章
一、依 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二、招生項目:114學年度八年級劍道1名。
三、報名日期:113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2時。簡章及報名表請向本校體育組索取或上網下載。
四、報名資格:113學年度就讀公、私立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在籍學生,不受學區限制,
並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報考者。
五、報名地點:臺中市清泉國民中學體育組(臺中市清水區臨海路27-2號)。
電 話:04-26113134轉720王組長。
六、報名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若需委託報名,請加附委託報名同意書(附件1),
通訊報名一律不受理。※免繳報名費。
七、報名程序:
(一)填寫並繳交報名表,需家長簽章(附件2)。
(二)請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及其中影印本一份。(正本驗畢歸還)。
(三)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最近3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相片,一式2張,(附件3)。
(四)繳交原就讀學校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
(五)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4)。
八、甄選地點:本校田徑場及學生活動中心。
九、甄選項目:100%
(一)基本體能 70%,含立定跳遠(20%)、10公尺折返跑(20%)、60公尺衝刺(30%)。
(二)口試 30% 含考生報考動機、運動專長、運動品德、未來目標與期望等綜合提問。
口試成績未達16分者,不予錄取。
十、甄選時間:114年7月25日(五)上午09時00分起(穿著合適運動服裝、運動鞋)。並請於上午8時30分前報到完畢。
十一、錄取標準:
(一)分別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二)總成績相同時以體能測驗成績較優者錄取,若成績仍相同者,則依序以立定跳
遠、折返跑及60公尺測驗成績進行評比。
(三)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
十二、放榜: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於114年7月25日(五)下午16時前在本校公佈欄及網頁公告(網址:http://163.17.50.2/bin/home.php)。
十三、成績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14年7月28日(一)上午12時前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四、錄取之考生於114年7月28日(一)上午9-12時攜帶准考證及錄取通知單至本校體育組辦理報到。
十五、本簡章經本校體育班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並報請臺中市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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