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迎曦社福基金會弱勢家庭獎助學金
115-1迎曦社福基金會弱勢家庭獎助學金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於9/11(五)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
一、主旨:本基金會為獎助弱勢家庭優秀兒童及少年努力向學,激勵其上進精神,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二、活動內容:依學校學制每年舉辦二次,於每學期開學時開始受理申請。經本會審核評估後,統一於本會網站上公布並發函各校通知獲獎助學金者領獎。
三、申請資格辦法:
(一)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台中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學生。合於下列規定並檢具證明文件者(第一學期申請時,國一及小一新生無法申請)。
(二)申請者成績之審核標準如下: 組別學科平均成績國小組80 分以上國中組75 分以上
(三)申請者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文件沒有齊全,本會將視為無效件。 填具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弱勢家庭(單親、隔代、原住民、新住民、中、低收入戶、受暴家庭)證明文件者。該證明由政府機關、學校師長、社福團體社工、村里長之一開立者皆可。戶籍謄本正影本皆可,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審核標準及程序:
(一)審核標準:學業成績 50%,家庭狀況 50%。
(二)第一階段: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三)第二階段:由本會視實際需要家訪或電話查訪。
(四)第三階段:以書面通知學校獲獎助學金者名單,並請學校代為完成報名手續。
五、獎助學金金額(新台幣):國小組 2000 元,國中組 3000 元。
六、領獎:本獎學金須全程參加領獎,115 年 11 月 14 日(六)為頒獎典禮,當日必須攜帶本會核發獎學金核定通知書、並填具收據於規定時間參加頒獎典禮。獲獎學生缺席者視為放棄,獎助學金歸還專戶。
七、請將所需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404553 台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 35 號 8 樓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迎曦社會福利基金會 獎助學金專案小組 收電話:(04)22918198 分機 121 劉小姐網址:http://yingxi.org.tw/信箱:yingxiginging@gmail.com
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於9/11(五)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
一、主旨:本基金會為獎助弱勢家庭優秀兒童及少年努力向學,激勵其上進精神,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二、活動內容:依學校學制每年舉辦二次,於每學期開學時開始受理申請。經本會審核評估後,統一於本會網站上公布並發函各校通知獲獎助學金者領獎。
三、申請資格辦法:
(一)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台中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學生。合於下列規定並檢具證明文件者(第一學期申請時,國一及小一新生無法申請)。
(二)申請者成績之審核標準如下: 組別學科平均成績國小組80 分以上國中組75 分以上
(三)申請者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文件沒有齊全,本會將視為無效件。 填具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弱勢家庭(單親、隔代、原住民、新住民、中、低收入戶、受暴家庭)證明文件者。該證明由政府機關、學校師長、社福團體社工、村里長之一開立者皆可。戶籍謄本正影本皆可,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審核標準及程序:
(一)審核標準:學業成績 50%,家庭狀況 50%。
(二)第一階段: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三)第二階段:由本會視實際需要家訪或電話查訪。
(四)第三階段:以書面通知學校獲獎助學金者名單,並請學校代為完成報名手續。
五、獎助學金金額(新台幣):國小組 2000 元,國中組 3000 元。
六、領獎:本獎學金須全程參加領獎,115 年 11 月 14 日(六)為頒獎典禮,當日必須攜帶本會核發獎學金核定通知書、並填具收據於規定時間參加頒獎典禮。獲獎學生缺席者視為放棄,獎助學金歸還專戶。
七、請將所需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404553 台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 35 號 8 樓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迎曦社會福利基金會 獎助學金專案小組 收電話:(04)22918198 分機 121 劉小姐網址:http://yingxi.org.tw/信箱:yingxigingi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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